提廟里考,楊巡撫廟考,兩考試目都為從千百子里層層篩選才,考紀律皆極嚴肅,只考卷容文理,也算得相映成趣。
漢府,都被片墨、油墨浸染得清華絕俗起。片氛染,管個院子,又或過掃盲班普通百姓,仿佛都幾分好精神。
提終于取得絕俗才子,楊巡撫也選最務實幕僚。
考試結束,兩邊考都收拾利落,提便向宋桓別,又拿封考語交楊巡撫,解釋:“官,便從往轉圈,考完全府子再回漢。宋府考評就初,官怕到再由驛馬回傳信,耽誤考評,便得考語此,望收。”
楊并未推托,收條,嘆:“本官也著回榆林,處置煉油事宜,能久留漢。今得賢弟提,本官也該提考語如何。
楊事厲,從宋府任政績、操守、才識查起,細細列其事跡。到初,宋俸滿,又令府查任個糧積欠等事,都考察得清楚,便將封奏章馬送至吏部。
祀神、養濟院、糧稅、田、驛馬……條條舉得豐富實績考核表攤吏部尚張閣老面,得放,能刻向炫耀自弟子。
然而夸完之后,弟子就能跟桓御史般留漢。
張咬緊,捻斷幾莖清須,終于拿起份著“稱職”考核單,遞員郎,淡淡:“漢府宋留任原職,將考語拿檔。”
第226章
每官員考滿,必定將任事跡功業集結成文冊, 呈送各部核查, 然后才遞入閣, 呈御裁斷。
依考核官《責任條例》, 須考察祀神幾、養濟院孤老若干、官軍田與官糧民糧……至民犯法被誅者幾、警跡幾等共計條。
責其最者,就田野、戶、賦役、、訟獄、盜賊項。
但國百以,因著隱田隱戶、災異、邊患種種緣故, 朝廷糧越緊, 政之漸“以催科為殿最”。而宋“催科”項, 簡直以讓陜清吏司員郎及以諸官送牌匾:
陜處邊寒旱之,災異頻, 又達虜侵邊之事, 糧稅都難題。各府輸戶部賦稅僅夠分, 將將到考滿資格, 運往邊軍糧更因運轉便、押送途消耗而能額到。此更因輸糧稅額分而被黜,報災報荒, 求朝廷免糧稅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