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自都當同伴沒邊吧。”
彭策劃:“先證,林女仆全程都旁邊,拉著胳膊,還跟話,確認本。”
林女仆:“也以證,彭直都起。”
按逆針順序言,倆完后,輪到方郵差:
“…就跟格蕾絲起。”還留驚恐,話些結巴,“們聊……”
彭策劃糾正:“跟待起格蕾絲偶,能證什麼。”
方郵差:“…弄個偶肯定啊!”
“為什麼?”彭策劃毫客反駁,“也完全以自導自演啊,而且其實最方便!”
方郵差:“…麼能干種事!”
彭策劃:“話就很好通。先用保險箱密碼釣著格蕾絲,等之后,格蕾絲婚禮宣誓臺密碼,就迷暈,然后入密,把搬到玻璃附,吊著,再回到原。
“期放格蕾絲偶,讓拿著筒,然后始移,造成種們倆都假象。
“搬運格蕾絲尸同,利用變裝置話聊,語音都儲偶播放器里,樣事后就以裝無辜,跟們以為偶就格蕾絲,從而偽造自己證!”
通推理,把方郵差懟無話,又急又辯解,話都沒什麼邏輯,翻覆就叨句:
“…真殺!”
蘇亦認真傾每個言,彭策劃幾分理,但也幾個漏洞,比如,如果真方郵差干,操作起確實比其更簡單,正因為簡單所以樣操作才顯得愚蠢。
蘇亦,假如自己兇,絕樣操作。
首先,老牧師讓兩兩分組,就為以互相證,如果,跟同組伙伴刻就被懷疑成兇。
所以越方便簡單,兇越能殺同組伙伴,極增其玩對自己懷疑。平兇應該利用次,自己造證,然后栽贓者同伴,轉移懷疑目標。
問題就,兇麼到瞞著同伙,完成殺格蕾絲?
蘇亦里到奇怪,因為沒幫兇況,幾乎種能完成舉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