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假宣誓僅對帝褻瀆,同也違背當社德,所以輸者必須受到嚴厲制裁。因此,決斗式審判被作神判表現形式之,都通過神靈介入現真相、獲得正義。過,比起審、審等神判形式,決斗式審判以原告被告更自控制命運。”
本文設定原部族,處于個各部分裂,以《格薩》萬神節為樞紐,通過共同原始信仰維系起復雜歷史階段。完善司法系尚未展,而惡劣候與游牧活又鑄造們尚武精神,特殊薩滿文化,原始而又虔誠宗教信仰——因此擁誕決斗審判壤。
具背景設定,部族司法決斗直推到最混代(尚未誕成文法典代),事都通過武力決定。直到英雄王庫倫扎爾將之限定于“血仇”范圍。
從普遍“比武決斗”到限定“血仇決斗”,由游牧民族復仇法則決定:極度親屬,極度血緣。
決斗審判現部族司法觀樸素公平觀理性觀。文,罕力骨部族等認為證據無法確鑿嬌嬌罪,已經摒棄雙原偏見,予個較為公證認定——嫌疑,但能認定罪。此基礎,血仇無解,雙方只能選擇以決斗,以任方斷定真相——即予被控告者通過決斗洗刷罪名。而血親與姻親能代理審判,定程度,也保證雙方因為武力懸殊過而造成公,比如像嬌嬌種完全打架嬌爺,權指派自己親屬替自己——只個愿為付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