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偶爾會聽到學生或者孩童不小心碰壞別人的汽車,有的車主比較心善不會要求對方賠償,而有的車主也會選擇按照正常流程來走。其實哪種方式都沒有對錯,但如果好心辦成壞事,就有些冤枉了。
一位15歲的少女騎著電動車逆行撞到了一輛BMW,由于這名少女的年齡還比較小,在發生事故之后顯得有些慌張,立刻喊來了自己的家長進行處理。
駕駛BMW的是一名女車主趙女士,她發現撞自己汽車的人還是一個孩子,就不想跟她過多地追究了,在對方的母親來到現場之后, 非常大量的說道:你們不用賠償了,我有保險自己去修車就可以。
少女的母親一聽也是很感動,不斷地在說一些感謝的話。只不過這場事故卻有一名交警在場,他對事故的責任進行了劃分,判定逆行騎車的少女全責。 當時少女的母親和趙女士都沒有多想,就直接簽下了事故責任書。
這位少女的母親本來以為自己遇到了好人,事情也就此結束。 但她沒想到,三年后突然收到了一封法院的起訴信,這封信是一家保險公司起訴她們的通知。
這就讓少女的母親有些不解了,當年的那場事故都已經過去了三年,早該塵埃落定,那麼長時間過去,怎麼又舊事重提了呢?
原來趙女士并不太了解保險公司的規定,在出現事故后,她以為自己承擔責任就可以走保險修車了。 但就在她打算通過保險修車的時候卻發現,人家只認交警的事故責任書,根本就不聽趙女士對別人的口頭約定。
由于維修費用是13萬多,趙女士也不想自己掏這一筆錢,她就將保險公司起訴到了法院。而法院也不可能吃這個啞巴虧,他們又找到了負全責的少女。這也是為什麼三年后,少女的母親會收到法院起訴信的原因。
結果少女的母親卻不認了,她責備趙女士為什麼不早點跟她們說,自己當時明明說不要賠償,如今又讓法院來起訴自己,這不是成心戲弄她們嗎?
但趙女士也非常的委屈,她說自己只是起訴了保險公司,并不知道保險公司又起訴了她們,沒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辦成了壞事。
其實在這起事故當中,趙女士一開始就錯了。她不了解保險公司的賠償規定,以為自己把事故責任攬了下來就能走保險修車,但卻忽略了保險公司也有著嚴格的規章流程。
也就是說,如果交警對事故的責任進行了判定劃分,屬于無責一方的車主不要求肇事者進行賠償,汽車造成的損失費是無法走保險流程的,想要修車,只能自己承擔費用。
這件事情也告訴大家了一個道理,在發生事故之后,千萬不要頭腦一熱就充當爛好人,凡事都是有規矩的,如果自己沒有那個經濟條件,最好還是按照正規的流程去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