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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穿到古代當名士》第24章

  義 參考清皮瑞錫 《經通論》

第12章 

  雖然宋、兩國都子之命,擅自舉兵討伐諸侯之罪,但題目將兩戰并列,讓考兩段為題,肯定簡單同批判。先仔細兩段文字,兩段文字主語微妙差別

  ——《》按對稱呼用同,顯示史官對等級同。如稱某國于稱名,稱名又于稱字,稱字于稱官職……

  主語差別也就褒貶之

  宋伐郳對宋桓公所聯諸侯稱法”,如“宋”“”“邾”;而伐楚,對諸侯稱呼公”“陳侯”“曹伯”“許男”類。

  區別,并因為者指代軍,后者指代公侯,而表現史官對征伐主持者評價差異:按《傳》桓公討伐楚國途,陘亭,向楚臣宣告討伐理由即楚國為周王朝貢苞茅,子祭祖。祭祀事,桓公為朝貢、祭祀事討伐楚國,雖然未奉子之令,卻也子權威

  故而史官記錄段史實諸侯稱呼就依公侯原本,而像對宋公樣以“宋”相稱。

  個閱理解到位,桓公兩扇議論里就

  《》雖,但孔子編《,“,削則削”,成史料都現“尊王、討臣”。所以作文宋、兩國諸侯之罪,還須容,褒揚桓公討伐楚國表現尊王態度——

  宋考速度極著后面先依承題揮,作起講:周以蒞萬邦,以萬邦而奉子,征伐只能操于子之,豈諸侯自己率兵討伐同為子諸侯之國?豈諸侯之命,以霸主份驅役各國兵力

  凡之后,便按原題宋、兩國之事,分股論句激評論:

  先斥宋桓公威福自便,受命而伐郳之罪,指其應當承先公之命而尊王、守臣節;后斥桓公為成就霸圖,擅子之權,節制諸侯伐討伐夷之楚國。到文章結穴——也就最后,還得特別贊揚恒公祭祀,片拳拳尊王之

  文末結仍呼應,點義——也就尊王。若諸侯都能尊王令,征伐皆自自然定。

  尊王、討臣之義,使后世臣賊子所畏懼。

  “此《》所以經世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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